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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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文 件 之 (十五)
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3日在大武口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荣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提升。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委工作同频共振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涉黑涉恶案件“捕诉”一体化办案组,集中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件37人,起诉4件50人,法院已判决2件23。加大检察环节提前介入和法律监督工作,对涉恶案件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38条,依法追捕3人,追诉13人,追诉漏罪7人。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的要求,认真摸排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发现并移送线索38条,经纪委监委立案调查,1人构成犯罪,已被起诉至法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乱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2份,均被采纳。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主动参与大武口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和西环路环境卫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辖区工业品加工点未采取防扬尘措施、非法占用土地等情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督促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3家,恢复耕地14亩。对河道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督促相关单位平整场地1700平方米、清理堆土3000立方米、清理板材、垃圾等共计5.5吨,拆除彩钢房等违章建筑200余平方米。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以学校、餐厅、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为重点,办理了违法收集餐厨垃圾、污染水源、销售过期食品等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行政机关对31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商户进行了依法处置。
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主动作为,在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置“服务民营经济联系点”,作为我院服务民营经济的“窗口”。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平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4件227人,批准逮捕107件18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70件496人,提起公诉340件459人 。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25人,不捕率为19.8%;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不起诉20人。
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的诉求表达渠道,严格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进展情况或办理结果答复”的要求,审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346件,回复率、答复率100%。加强释法说理,坚持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安排律师参与并为来访人提供法律咨询176人次。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1件48人(含上年积存1件1人),批准逮捕21件32人,不批准逮捕11件1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9件66人,提起公诉31件55人,不起诉8件11人。适用认罪认罚9件21人。立案监督2件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发出检察建议4份。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法院采纳1件,1件正在审理中)。开展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件3人。司法救助3件,发放救助金4万元。积极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性侵预防和普法宣传18场次,受众师生达4000余人。与大武口区团委共同建立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已被高检院和团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
三、聚焦检察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履行立案、侦查、审判监督职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9人,监督撤案7件14人;纠正漏捕12人,追诉漏犯29人,纠正遗漏罪行9人。提出抗诉1件。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书》12份。
做实做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执行、审判程序违法、生效裁判监督等各类案件47件,提出检察建议36件,均已回复采纳。受理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督促履行职责等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7件,向法院和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7件,均已回复采纳。
全面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强化社区矫正检察,办理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案件31件,其中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纠正脱管8人,漏管3人,发出《检察建议书》20份,均已回复采纳;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立案审查12件(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2人,采纳11人,采纳率91.7%;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及时梳理核查2015年以来未移送立案执行的财产刑案件316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督促大武口区法院及时移送立案执行;加强对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的清理纠正,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清理纠正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6人。
四、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
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经两次院党组会研究修改后上报自治区检察院审议通过。严格按照自治区编办、自治区检察院相关通知要求,相继完成了机构整合、人员调整、组建办案团队、印章启用、办案权限调整、部门挂牌等工作。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提升适用比率、适用范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29件264人,适用速裁程序145件,简易程序50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77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0.5%。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员额检察官责任落实,将遴选的员额检察官全部配备办案一线,严格落实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0件,占入额检察官平均办案数41.1% 。领导带头办案已成为常态。
五、坚持固本强基,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集中学习36次,专题研讨6次,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开展专题调研5次,形成调研报告4篇。组织党员检视问题50余条。先后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队伍政治建设。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严格落实《2019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不断提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素能培训210人次。强化实战能力培养,开展公诉庭审评议、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5次。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压实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干部岗前谈话11人次、廉政约谈4次。组织参观石嘴山监狱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筑牢干警廉洁从检思想防线。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开展检务督察16次。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和典型通报,切实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请示报告内设机构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9项。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3次。持续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常态化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工作调研、专项监督、案件庭审评议等活动5次。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坚持案件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72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0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6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市检察业务先进集体、全市未检业务先进集体等6项集体荣誉和第二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自治区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石嘴山市“优秀退役军人”等32项个人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不平衡问题还需着力解决;检察产品供给还不够优质,服务保障水平还需努力提高;检察履职能力还不够全面。这些,都需要在前进中破解,在奋发中攻坚!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分析,通过深化改革,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检察监督,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大武口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作为,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上体现新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和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发展理念,聚焦“三大攻坚战”、经济转型发展等重大部署,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果。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举措,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合法利益和财产。加强金融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助力建设公平公正营商环境,为大武口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二是精准监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错误裁判诉讼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与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有序衔接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努力办理一批区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为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履职尽责,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上展现新作为。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健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检察监督常态化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村、社区、企业、校园等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四是深化改革,在推进检察创新发展上寻求新突破。深入贯彻“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基调,在改革“四梁八柱”的框架内完成“精装修”,大力构建“四大检察”新格局,积极推动内设机构改革释放更多效能,依法提高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比例,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五是从严治检,在打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上展现新风貌。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狠抓思想建设、素能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监督、管理,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更加自觉的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有新发展,大武口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持忠诚履职、司法为民;践行真抓实干、创先争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美丽大武口做出新的更大贡献!